放疗可以通过破坏癌细胞的DNA,使其无法修复,从而终止它的生长。肿瘤细胞对于放射线通常比正常细胞敏感,因为肿瘤细胞在其恶变的过程中,已经积累了很多的变异,因此它们更难逃过射线的伤害。然而不幸的是肾癌细胞对放疗也有天生的抵抗性。因此对局限性肾癌基本不考虑辅助放疗。目前放疗主要用于如下情况:
1)术后放疗:对有局部区域侵犯(包括肾被膜、肾周脂肪、肾盂、肾静脉、下腔静脉、区域淋巴结等)或者术中有肿瘤破裂的病人可予术后肿瘤床的放疗,术中应放银夹作为放疗定位标记。国内的研究显示,术后放疗或许能够降低局部复发率和远处转移率。
2)姑息性放疗:对晚期病人转移灶和原发灶的姑息性放疗效果有限。但是对脑转移灶,放疗的效果优于手术,且放疗可以兼顾多发脑转移,配合地塞米松和脱水剂可以明显缩小肿瘤及水肿带,缓解颅内高压症状和其他神经症状。放疗用于肾癌脑转移时既可以使用全颅放疗,也可以使用局部针对性的放疗(伽马刀)。一般来说,脑转移灶的治疗需先于全身性的治疗。全脑放疗的副作用是可能导致思维减缓。
3)治疗转移性骨痛:低剂量局部照射,疗效较显著,无进展生存率86%。同位素内放射治疗对全身骨骼症状控制效果明显,可使80%左右的患者骨痛症状缓解。
4)肿瘤急症的处理:针对局部的放疗可以有效缓解转移灶造成的脊髓压迫、梗阻性肺炎以及上腔静脉压迫综合症。在这些情况下,放疗的作用并不在于完全杀灭肿瘤细胞,而是希望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缩小肿瘤,从而缓解转移灶引起的相关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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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遗传性肾癌家庭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