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服用拜万戈的剂量为160mg(4x40mg),口服,1日1次,28天为1个周期,每个周期的第1-21天服药。持续治疗直至患者出现疾病进展或不可耐受的毒性反应。
在每天同一时间段服药拜万戈。在低脂饮食(热量低于600卡路里,脂肪含量<30%)后服用,以温开水送服。若前1天漏服,第2天无需补服前1天的药量。整片吞服,不要嚼碎、溶解;不食用含有葡萄柚成分的食物。
如果需要调整剂量,每次减量40mg(1片);推荐的拜万戈每日最低剂量为80mg。
出现以下情况时需中止拜万戈治疗:
· 再次出现2度的手足皮肤反应(HFSR)[手足综合症(PPES)]或调整剂量后一周内HFSR无缓解;3度的HFSR需要停药至少7天
· 有症状的2度高血压
· 3-4度的任意不良反应
· 任意级别的感染加重
出现以下情况时拜万戈需减量至120mg:
· 首次出现2度HRSF,无论时间长短
· 除感染以为的其他3-4度不良反应恢复后
· 3度的天冬氨酸转氨酶(AST)/丙氨酸转氨酶(ALT)升高,仅当潜在获益超过肝脏毒性的风险时才考虑继续原来的用药剂量
出现以下情况时拜万戈需减量至80mg:
· 在120mg剂量时,再次出现2度HFSR
· 在120mg剂量时,任意3-4度不良反应恢复后(肝脏毒性或感染除外)
出现以下情况时需终止拜万戈治疗:
· 不能耐受80mg剂量
· AST或ALT升高超过正常上限(ULN)的20倍
· AST或ALT升高超过ULN的3倍且同时伴有胆红素超过ULN2倍
· 在减量至120mg剂量时,再次出现AST或ALT升高超过ULN的5倍
· 任意的4度不良反应;仅当潜在获益超过风险时才考虑继续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