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期鼻咽癌临床试验,派安普利单抗(AK105)联合化疗±盐酸安罗替尼的临床试验入排标准
【部分纳入标准】
1、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鼻咽癌,根据国际抗癌联盟和美国癌症联合委员会分期系统第8版定义的鼻咽癌 Ⅳb 期。
2、18~75 周岁,ECOG 0~1 分,生存期 ≥ 3 个月。
3、受试者鼻咽癌初诊时无远处转移,既往接受过含铂化疗(诱导、同步或辅助化疗),且治疗结束后 6 个月以上出现远处转移,且未针对转移性鼻咽癌接受过系统性治疗。
4、根据RECIST v1.1 标准,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
5、左室射血份数(LVEF)≥ 50%。
6、同意提供既往存档的肿瘤组织样本(入组前 3 年内组织样本,至少 3 张未染色的 FFPE 病理切片)。
7、其它详细纳入及排除标准可咨询无癌家园医学部。
【部分排除标准】
1、除鼻咽癌以外,受试者在入组前 2 年内患有其他恶性肿瘤。
2、首次研究给药前 4 周内参加过试验。
3、首次给药前 2 周内针对非靶病灶进行了姑息性局部治疗,接受过非特异性免疫调节治疗(如白介素、干扰素、胸腺肽等)。
4、首次给药前 1 周内曾接受具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草药或中成药。
5、接受过二次放疗的受试者。
6、既往接受过免疫治疗;过去两年内需要系统性治疗的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
7、中枢神经系统转移。
8、其它详细纳入及排除标准可咨询无癌家园医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