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MT101临床试验,评价JMT101在局部晚期或晚期非小细胞肺癌的Ⅰb期临床研究
1、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
评价JMT101 联合阿法替尼或奥希替尼治疗 EGFR 20 号外显子插入突变ⅢB 或Ⅳ期非小细胞肺癌(NSCLC)安全性和耐受性
次要目的:
1.评价 JMT101联合阿法替尼或奥希替尼治疗 EGFR 20 号外显子插入突变ⅢB 或Ⅳ期 NSCLC 有效性,为后续研究推荐给药方案提供依据;
2.评价 JMT101 药代动力学特征;
3.评价 JMT101 免疫原性; 4.分析生物标志物与临床结果之间相关性。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其它 Ib 期
设计类型:单臂试验
随机化:非随机化
盲法:开放
试验范围:国内试验
3、受试者信息
年龄:18 岁(最小年龄)至 75 岁(最大年龄)
性别:男+女
健康受试者:无
入选标准
1.年龄 18~75(含)周岁,性别不限;
2.必须有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ⅢB 或Ⅳ期 NSCLC,不适合进行根治性手术或放疗,且证实具有 EGFR 20 号外显子插入突变(包括重复突变),初治或一线治疗失败后的患者;
3.基线至少存在一个符合 RECIST 1.1 标准定义的可测量的病灶;
4.ECOG 体能状态评分:0 或 1 分;
5.预计生存时间≥3 个月;
6.主要器官和骨髓功能在治疗前 7 天内,符合下列标准(在研究药物给药前 7 天内未接受过输血、EPO、G-CSF、GM-CSF 或其他医学支持治疗):血常规: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1.5×10^9/L、血小板≥90×10^9 /L、血红蛋白≥90 g/L 或≥5.6 mmol/L;肾脏:血清肌酐≤1.5×正常范围上限(ULN);肝脏:总胆红素≤1.5×ULN、肝转移或肝癌患者≤3×ULN,AST 和 ALT≤2.5×ULN、肝转移或肝癌患者≤5×ULN;凝血:国际标准化比值(INR)或凝血酶原时间(PT)≤1.5×ULN、部分活化凝血活酶时间(APTT)≤1.5×ULN;
7.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在试验筛选前 7 天内的血妊娠试验为阴性;任何有生育能力的男性和女性患者必须同意在整个试验期间以及试验结束后半年内使用有效的避孕方法。根据研究者的判断,患者有生育能力是指:他/她生物学上有能力有孩子以及有正常的性生活。没有生育能力的女性患者(即,满足至少 1 条以下标准):已行子宫切除术或双侧卵巢切除术,或经医学确认卵巢衰竭,或医学确认为绝经后(无病理性或生理性原因的情况下,至少连续12 个月停经);
8.受试者须在试验前对本研究知情同意,并自愿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既往接受过 EGFR 单克隆抗体靶向治疗;
2.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4 周内接受过化疗、生物治疗、靶向治疗、免疫治疗等抗肿瘤治疗,其中:口服小分子靶向药物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2 周或已知的药物的 5 个半衰期内(以时间长的为准);放疗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2 周内;
3.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4 周内接受过其它临床研究药物治疗;
4.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4 周内接受过主要脏器外科手术(不包括穿刺活检)或出现过显著外伤;
5. 已知对研究方案药物或其辅料的任何成分的超敏反应或不可耐受的情况;
6.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14 天内使用过 CYP3A4 的强效或中度诱导剂、P-gp 的强诱导剂和抑制剂者;
7.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尚未恢复到 CTCAE 5.0 等级评价≤1级(脱发等研究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除外);
8. 具有临床症状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或脑膜转移;9. 有自身免疫性疾病史、免疫缺陷病史,包括 HIV 检测阳性,或患有其他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或有器官移植史;
10. 活动性乙型肝炎(乙型肝炎病毒滴度>1000 拷贝/ml 或200IU/ml);丙型肝炎病毒、梅毒感染;
11. 有严重的心血管疾病史,包括但不限于:有完全性左束支传导阻滞或Ⅲ度房室传导阻滞;有心肌梗塞、血管成形术、冠状动脉架桥病史;基线期心电图 QT/QTc 间期延长者(QTcF 男性>450ms,女性>480ms);严重心律失常,且经研究者判断对本试验有影响的;基线超声心动图(ECHO)或多门控采集(MUGA)技术显示左室射血分数(LVEF)≤50%;心力衰竭,纽约心脏病学会(NYHA)分级为 II 级及以上;控制不良的高血压(尽管使用了最优治疗,但 BP 大于等于 150/95mmHg);既往或当前患有心肌病,且经研究者判断对本试验有影响的;
12. 无法口服吞咽药物,或存在经研究者判断严重影响胃肠道吸收的状况;
13. 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5 年内已诊断为其他恶性肿瘤;经有效治疗的皮肤基底细胞癌、皮肤鳞状细胞癌和/或经有效切除的原位宫颈癌和/或乳腺癌除外;
14. 有间质性肺病的既往病史,药物引起的间质性肺病,需要类固醇治疗的放射性肺炎,或临床活动性间质性肺病的任何证据;
15. 有其它严重的系统性疾病史,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参加临床试验的患者;
16. 已知有酒精或药物依赖;
17. 既往有明确的神经或精神障碍史,包括癫痫或痴呆;
18.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19.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存在其他原因而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
研究者信息
1、主要研究者信息
姓名:张力
学位:医学博士
职称:教授
单位名称: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
2、各参加机构信息
序号 | 机构名称 | (主要)研究者 | 国家 | 省(州)-城市 |
1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 | 张力 | 中国 | 广东省 -广州市 |
2 | 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 | 姜达/王明霞 | 中国 | 河北省 -石家庄 |
3 |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 | 胡毅 | 中国 | 北京市 -北京市 |
4 | 上海市胸科医院 | 韩宝惠 | 中国 | 上海市 -上海市 |
5 | 山西省肿瘤医院 | 郭伟 | 中国 | 山西省 -太原市 |
6 | 湖南省肿瘤医院 | 邬麟 | 中国 | 湖南省 -长沙市 |
7 | 山西白求恩医院(山西医学科学院) | 张俊萍 | 中国 | 山西省 -太原市 |
8 | 福建省肿瘤医院 | 庄武 | 中国 | 福建省 -福州市 |
9 | 浙江省肿瘤医院 | 长沂平 | 中国 | 浙江省 -杭州市 |
10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 罗锋 | 中国 | 四川省 -成都市 |
11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 | 董晓荣 | 中国 | 湖北省 -武汉市 |
12 | 江苏省中医院 | 王谦 | 中国 | 江苏省 -南京市 |
13 | 南京大学医学院附属鼓楼医院 | 苗立云 | 中国 | 江苏省 -南京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