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L-085临床试验,HL-085胶囊联合多西他赛治疗KRAS突变的晚期非小细胞肺癌

时间:2020-11-18
类别:肺癌
信息来源:临床试验信息摘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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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分期: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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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募详情

  HL-085临床试验,HL-085胶囊联合多西他赛治疗KRAS突变的晚期非小细胞肺癌

HL085临床试验信息

  1、试验目的

  评价 HL-085 联合多西他赛治疗 KRAS 突变的晚期 NSCLC 的安全性和耐受性、确定最大耐受剂量(MTD)/推荐的Ⅱ期临床试验剂量(RP2D)和剂量限制性毒性(DLT)。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I 期

  设计类型:单臂试验

  随机化:非随机化

  盲法:开放

  试验范围:国内试验

  3、受试者信息

  年龄:18 岁(最小年龄)至 70 岁(最大年龄)

  性别:男+女

  健康受试者:无

  入选标准

  1.根据 AJCC 第 8 版肺癌 TNM 分期标准,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无法手术切除或转移性的Ⅲb-Ⅳ期非小细胞肺癌(NSCLC);

  2.经标准治疗失败、不能耐受标准治疗或拒绝标准治疗的晚期NSCLC;

  3.基线时能够提供足够的组织学标本进行基因突变检测并确定为KRAS 突变;

  4.根据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RECIST v1.1 版)有可测量的病灶;

  5.在研究药物给药治疗前,既往化疗、免疫疗法或放疗必须已完成至少 4 周,并且在研究药物给药前,所有相关毒性反应(除脱发)均已得到恢复(恢复至≤1 级或基线水平);

  6.用药前至少 14 天内未接受任何大手研究治疗首次术(基线肿瘤活检除外)或发生严重创伤;

  7.ECOG 评分为 0-1 分;

  8.预期寿命大于 3 个月;

  9.能够理解并自愿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知情同意书必须在执行任何试验指定的程序前签署;

  10.必须自愿并能完成研究程序和随访检查。

  11.18-70 岁(含)男性或女性;

  12.能够口服药物;

  13.开始给药前 7 天内实验室检查确定:

    ● 未使用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或其他医学支持疗法的情 况下,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1.5×10 9 /L;

    ● 血小板计数≥实验室正常值范围的下限;

    ● 血红蛋白≥9 g/dL,在之前的 14 天内未进行过输血或接受过其他 医学支持疗法;

    ● 血清肌酐≤1.5×正常值上限(ULN)、或 Cockroft-Gault 公式计算 的肌酐清除率>60 mL/分钟;

    ● AST、ALT 和碱性磷酸酶(ALP)≤1.5×ULN;并发肝转移者, AST、ALT≤3.0×ULN 和 ALP ≤6.0×ULN;并发骨转移者,ALP 可以>1.5×ULN,但同时 AST 和 ALT 不可以>1.5×ULN,且在之 前的 14 天内未接受过医学支持疗法;

    ● 总胆红素≤1.0×ULN(对于 Gilbert 综合征患者,总胆红素≤3× ULN);

    ● 白蛋白≥3 g/dL;

    ● 国际标准化比率(INR)或血浆凝血酶原时间(PT)≤1.5×ULN。

  排除标准

  1.已知对研究药物成份或其类似物过敏;

  2. 多西他赛为禁忌症的患者;

  3. 重度骨髓抑制不能耐受化疗的患者;

  4. 既往曾接受过特异性 MEK 抑制剂或含有多西他赛治疗方案;

  5. 研究给药开始前 4 周内,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且使用了其他试验相关药物者;

  6. 研究期间同时使用其他抗肿瘤药物伴随治疗(激素治疗可以接受);

  7. 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CNS)损伤(即,影像学不稳定、症状性损害)的患者。注:对于接受立体定向放疗或手术治疗的患者,在大于等于 3 个月期间脑部无疾病进展,则可以入选;8. 开始研究治疗前 4 周内,出现国家癌症研究所不良事件通用术语标准(NCI CTCAE v4.03)中规定的 3 级出血症状;

  9. 未得到控制的伴随疾病或感染性疾病;

  10. 既往或目前有视网膜疾病(视网膜中央静脉阻塞(RVO)、视网膜色素上皮脱离(RPED)等);

  11. 对于绝经前女性(绝经后女性必须已绝经至少 12 个月才能被认为无生育能力)血清妊娠检查结果为阳性或经研究者判断,在研究期间及研究药物最后一次给药后至少 30 天内,有意愿怀孕、哺乳,或不愿采用有效避孕措施(包括男性受试者的育龄女性配偶);

  12. 可能增加参与研究和研究用药风险、或者可能会干扰研究结果解释的其他重度、急性、或慢性临床或精神疾病或实验室异常情况。

  13. 存在有 EGFR 突变、ALK 融合;

  14. 正在接受并且不能在开始研究治疗前至少 2 周和研究期间停用方案禁 止的影响 CYP 同工酶(CYP2C9 和 CYP 2C19 的强诱导剂、强抑制 剂和酶的底物)的静脉或口服药物(附录 17-3,17-4);

  15. 无法吞咽胶囊或难治性恶心和呕吐、吸收不良、体外胆汁分流、或任 何可能会妨碍研究药物充分吸收的显著的小肠切除;

  16. 筛选时 Bazetts 公式校正的 ECG QTcB≥480msec 或有先天性长 QT 综 合征病史;

  17. 研究给药前 6 个月内,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心肌梗塞、重度/不稳定型 心绞痛、冠状动脉/外周动脉旁路移植术、症状性充血性心力衰竭、需 要用药的严重心率不齐、难以控制的高血压、脑血管意外事件、短暂 性脑缺血发作或症状性肺栓塞;

  18. 活动性/慢性人免疫缺陷病毒(HIV)、梅毒、丙型肝炎病毒(HCV)或乙型肝炎病毒(HBV)感染。活动性/慢性 HBV 感染定义为 HBsAg或 HBV DNA 阳性,慢性 HCV 定义为抗-HCV 抗体或 HCV RNA 阳性;

  19. 间质性肺病或间质性肺炎,包括有临床意义的放射性肺炎(即影响日 常生活活动或需要干预治疗);

  20. 同种异体骨髓移植或器官移植病史;

  21. 存在其他活动性恶性肿瘤、或在过去 5 年内有 NSCLC 以外的其他恶 性肿瘤史,除外既往已治愈的任何类型原位癌、皮肤基底细胞癌或鳞 状细胞癌

  22. 已知患有慢性肝病;

  研究者信息

  1、主要研究者信息

  姓名:石远凯

  学位:医学博士

  职称:主任医师

  单位名称: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

  2、各参加机构信息

 序号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省(州)-城市
 1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  石远凯  中国  北京市-北京市
 2  北京大学肿瘤医院  方健  中国  北京市-北京市
 3  北京胸科医院  张树才  中国  北京市-北京市
 4  河南省肿瘤医院  罗素霞  中国  河南省-郑州市
 5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郭禹标;董吁钢  中国  广东省-广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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