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欣药业WXWH0240临床试验,WXWH0240片治疗HR+/HER2-的乳腺癌和复发/难治性卵巢癌等晚期实体瘤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特征及初步抗肿瘤活性的剂量递增和剂量扩展的I期临床试验

时间:2023-06-16
类别:实体肿瘤
信息来源:临床试验信息摘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

招募要求

推荐级别:wuxing

药品名称:WXWH0240片

治疗阶段:经治或治疗失败

实验分期:1

适应症:HR+/HER2-的乳腺癌和复发/难治性卵巢癌等晚期实体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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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募详情

  辰欣药业WXWH0240临床试验,WXWH0240片治疗HR+/HER2-的乳腺癌和复发/难治性卵巢癌等晚期实体瘤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特征及初步抗肿瘤活性的剂量递增和剂量扩展的I期临床试验

  WXWH0240临床试验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

  1、评估WXWH0240片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2、确定WXWH0240片最大耐受剂量(MTD)(如有)、剂量限制性毒性(DLT),以及II期临床推荐剂量(RP2D)。

  次要目的

  1、评估WXWH0240片单/多次给药的药代动力学特征;

  2、评估WXWH0240片的初步抗肿瘤活性。

  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I期

  设计类型:单臂试验

  随机化:非随机化

  盲法:开放

  试验范围:国内试验

  受试者信息

  年龄:18岁(最小年龄)至75岁(最大年龄)

  性别:男+女

  健康受试者:无

  出入排标准

  入选标准

  1、自愿参加临床试验,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2、年龄18~75岁。

  3、纳入患者: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认的晚期恶性实体肿瘤患者,经标准治疗失败,或无标准治疗方案。优先纳入晚期/转移性HR+/HER2-的乳腺癌和复发/难治性卵巢癌。

  4、(剂量递增阶段)根据RECIST 1.1版,至少有一个可评估的肿瘤病灶;(剂量扩展阶段)根据RECIST 1.1版,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的肿瘤病灶。

  5、ECOG评分0-1分,且预期生存期>3个月。

  6、主要器官功能基本正常,筛选期实验室检查值符合方案标准。

  7、育龄期女性在筛选期妊娠试验必须呈阴性。

  8、受试者同意自签署知情同意书至最后末次给药后30天内使用可靠的避孕方法。包括但不限于:禁欲、男性接受输精管切除术、女性绝育手术、有效的宫内节育器、有效的避孕药物。

  排除标准

  1、具有临床症状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或脑膜转移,或有其他证据表明患者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或脑膜转移灶尚未控制,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

  2、影像学(CT或者MRI)显示肿瘤侵犯大血管(如主动脉,肺动、静脉,腔静脉等)的患者。

  3、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化疗、放疗、生物治疗、内分泌治疗、免疫治疗等抗肿瘤药物治疗,除外以下几项:

    a)亚硝基脲或丝裂霉素C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6周内;

    b)口服氟尿嘧啶类和小分子靶向药物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2周或药物的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长的为准);

    c)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2周内。

  4、有严重的心脑血管疾病史,包括但不限于:

    a)有严重的心脏节律或传导异常,如需要临床干预的室性心律失常、Ⅱ-Ⅲ度房室传导阻滞,QTc间期>450 ms等;

    b)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发生急性冠脉综合征、充血性心力衰竭、主动脉夹层、脑卒中或其他3级及以上心脑血管事件;

    c)美国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心功能分级≥II级或左室射血分数(LVEF)<50%;

    d)临床无法控制的高血压。

  5、存在活动性感染,且目前需要系统性抗感染治疗者。

  6、患有吞咽困难或者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经研究者判断严重影响胃肠道吸收的状况。

  7、患有间质性肺病者。

  8、肝脏储备功能差,Child-Pugh评分>7分。

  9、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尚未恢复到CTCAE 5.0等级评价≤1级(研究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除外,如脱发、2级外周神经毒性、经激素替代治疗稳定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等)。

  10、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除诊断、活检、引流术外的其他主要脏器治疗性手术(包括局部治疗如TACE)或出现过显著外伤,或预期将在研究期间接受手术的患者。对于给药前4周内进行过引流术(如胸腔、胆道等)和/或放置引流管的受试者,要求相关症状/体征已基本缓解,无需预防性/治疗性使用抗生素。

  11、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其它未上市的临床研究药物或治疗。

  12、既往有严重过敏史者,或对研究药物的任何已知成分过敏者。

  13、已知有急性或活动性乙型/丙型肝炎、或梅毒感染、或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史。

  14、已知有酒精或药物依赖。

  15、妊娠期或哺乳期患者。

  16、患者在首次给药前14天或5个药物半衰期内(时间短者为准)使用过CYP3A强抑制剂或强诱导剂。

  17、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存在任何临床或实验室检查异常或其他原因而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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