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R-T疗法是一种基于人工重组的T细胞受体(TCR)技术的治疗方法,可以增强患者的自身免疫力,攻击并杀死肿瘤细胞,具有高度的特异性和精准度,这意味着TCR-T疗法不仅可以攻击癌细胞,同时也可以尽可能的保留健康细胞的完整性,因此与其他治疗方法相比,更加安全。
TC-N201注射液是一款TCR-T产品。该产品除了改造T细胞上的TCR外,还加入了PD-1,这使得经过改造的T细胞能够被激 活产生肿瘤杀伤作用的同时,分泌出PD-1抗体从而消除肿瘤微环境的抑制,达到双管齐下的效果,从而提升TCR-T细胞对实体瘤的疗效。
入选条件
1.与研究者有交流意愿,能够理解并遵循试验要求,自愿参加试验,了解并签署书面 ICF,并愿意且能够遵守访视时间安排、给药计划、实验室检查以及其他的临床研究步骤
2.年龄 18 至 70 周岁(含 18 和 70),性别不限
3.预期生存期至少 3 个月
4.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astern Cooperative oncology Group,ECOG)评分体能状态为 0~1 的受试者
5.经组织病理学确诊的转移性或者复发性实体肿瘤(如食管癌、滑膜肉瘤、恶性黑色素瘤等)
6.既往标准治疗失败且客观影像学评估为疾病进展(既往接受放疗、化疗、靶向治疗和免疫治疗,洗脱期超过 14 天或者 5个半衰期[以较短者为准])
7.能够提供新鲜或存档组织样本(新鲜样本优先。石蜡块或未染色肿瘤标本切片,要求肿瘤组织含量>20%)
8.根据 RECIST 1.1,具有≥ 1 个可测量病灶
9.NY-ESO-1 表达阳性:免疫组化染色阳性细胞≥25%且阳性着色强度为“++”或以上
10.HLA 分型为 HLA-A2(HLA-A*0203 除外)
11.受试者骨髓功能符合下列要求(筛查前 14 天内未输血小板或红细胞,未使用血小板生成素[Thrombopoietin,TPO]、粒细胞集落刺 激因子 [Granulocyte documenty-Stimulating Factor ,G-CSF]、粒细胞巨噬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ranulocyte Macrophage documenty Stimulating Factor,GM-CSF]、IL-11 或其他药物纠正):a) 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bsolute Neutrophil Count,ANC)≥ 1.5×10^9 /L;b) 血小板计数(Platelet Count,PLT)≥ 75×10^9/L;c) 血红蛋白(Hemoglobin,HGB)≥ 90 g/L;
12.肝肾功能基本正常,其指标包括:a) 血清肌酐(Creatinine,Cr)≤ 1.5 倍正常值上限(Upper Limit of Normal,ULN)或肌酐清除率(Creatinine Clearance Rate,CrCl)≥ 60 ml/min;b) ALT 和 AST≤ 2.5 倍 ULN(肝转移/浸润受试者则 ≤ 5.0 倍ULN);c) 血清总胆红素(Total Bilirubin,TBIL)≤ 1.5 倍 ULN。
13.凝血功能基本正常:凝血酶原时间(Prothrombin Time,PT)≤ 1.5倍ULN,国际标准化比率(International Normalized Ratio,INR)≤ 1.5倍ULN,且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ctivated Partial Thromboplastin Time,APTT)≤ 1.5 倍 ULN
14.超声心动图结果显示:左心射血分数>45%
15.对有怀孕的可能性的女性受试者或配偶有怀孕可能性的男性受试者:自签署 ICF 开始直至整个临床试验结束,同意禁欲或使用有效的避孕方法,包括宫内避孕器等;注:育龄期女性接受过外科绝育术(包括子宫切除术,双侧卵巢切除术或子宫全切术)、或已经绝经(定义为无医学原因连续 12 个月以上没有月经),即视为没有怀孕的可能性
16.TC-N201 注射液回输前已经从标准治疗的毒性效应中恢复(CTCAE≤ 1 级,除“脱发”等特殊情况外),此外研究者判断相应 AE 不具有安全性风险者
17.可建立采集所需的静脉通路,无白细胞采集禁忌症
排除标准:
1.处于妊娠期或哺乳期,或基线血妊娠检测试验阳性的女性受试者
2.既往对本试验中任何药物或其组成成分发生严重过敏反应者或对其成分存在严重禁忌者
3.TC-N201 注射液回输前 28 天内接受过任何研究性药物,或同时参加另外一项临床研究(但除外:受试者参与的是观察性、非干预性的临床研究,或正处于干预性临床研究的随访期)
4.既往 5 年内患有其他已知的恶性肿瘤病史,已治愈的局限性肿瘤除外,包括宫颈原位癌、皮肤基底细胞癌和前列腺原位癌等
5.有原发中枢神经系统(Central Nervous System,CNS)恶性肿瘤;经局部治疗失败的 CNS 转移受试者;对于入组前 28 天内无症状脑转移、或临床症状稳定且无须类固醇激素和其他针对脑转移治疗的受试者可以入组
6.伴有任何活动性的自身免疫性疾病、自身免疫性疾病史、或需要全身性类固醇激素(≥10 mg/天的泼尼松当量)或免疫抑制药物治疗的疾病史或综合征(无需全身治疗的皮肤病或已痊愈的童年时代哮喘/过敏成年后无需任何干预的受试者;接受稳定剂量的甲状腺素替代治疗的自身免疫介导的甲状腺机能减退病史的受试者可以入选本研究)
7.有 免 疫 缺 陷 病 史 , 包 括 人 类 免 疫 缺 陷 病 毒 ( Human Immunodeficiency Virus,HIV)检测阳性,或患有其他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
8.过去 6 个月内有≥ 3 级的血栓栓塞事件病史,或因血栓高风险正在接受溶栓或抗凝治疗
9.伴有遗传或获得性出血性疾病病史
10.具有心血管临床疾病或症状,包括:a) 过去 1 年内发生充血性心力衰竭(纽约心脏病协会[New York Heart Association,NYHA]分级> 2);b) 过去 1 年内患有不稳定型心绞痛史;c) 过去 1 年内发生心肌梗死;d) 有临床意义的恶性心律失常(房颤、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除外);e) 存在有临床意义的 QTcF 延长(男性 QTcF> 450 msec 或女性 QTcF> 470 msec);f) 过去 1 个月内经最佳药物治疗依然无法控制的高血压(收缩压≥160mmHg 和/或舒张压≥100mmHg)
11.存在活动性感染:需使用系统抗感染治疗的活动性感染(局部使用抗生素除外),经研究者判断,因肿瘤引起的发热可以入组
12.通过病史或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Computed Tomography,CT)检查发现有活动性肺结核感染,或入组前 1 年内有活动性肺结核感染病史的受试者,或超过 1 年以前有活动性肺结核感染病史但未经正规治疗
13.乙肝表面抗原(Hepatitis B surface Antigen, HBsAg)阳性或乙肝核心抗体(Hepatitis B core Antibody, HBcAb)阳性的受试者(如果乙肝病毒[Hepatitis B Virus, HBV] DNA 检测小于所在研究中心检测正常值下限,可参与本研究)或丙肝病毒 (Hepatitis C Virus, HCV)抗体阳性的受试者(如果 HCV 核糖核酸[ Ribonucleic Acid, RNA]检测小于所在研究中心检测正常值下限可参与本研究)
14.梅毒螺旋体抗体阳性
15.TC-N201 注射液回输前 28 天内接受过大型手术或发生严重创伤
16.白细胞单采前 28 天接种过活疫苗和减毒活疫苗的患者
17.既往有药物成瘾史,或者酗酒(平均每天纯酒精摄入量男性≥61g,女性≥41g)、吸毒者
18.既往接受过细胞治疗(如 TCR-T、嵌合抗原受体 T 细胞免疫疗法[Chimeric Antigen Receptor T-cell Immunotherapy,CAR-T]、肿瘤浸润淋巴细胞[Tumor Infiltrating Lymphocyte,TIL])的患者
19.既往接受过 NY-ESO-1 为靶点的治疗的患者
20.根据研究者的判断,受试者的状况不适合进行本试验
1.与研究者有交流意愿,能够理解并遵循试验要求,自愿参加试验,了解并签署书面 ICF,并愿意且能够遵守访视时间安排、给药计划、实验室检查以及其他的临床研究步骤
2.年龄 18 至 70 周岁(含 18 和 70),性别不限
3.预期生存期至少 3 个月
4.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astern Cooperative oncology Group,ECOG)评分体能状态为 0~1 的受试者
5.经组织病理学确诊的转移性或者复发性实体肿瘤(如食管癌、滑膜肉瘤、恶性黑色素瘤等)
6.既往标准治疗失败且客观影像学评估为疾病进展(既往接受放疗、化疗、靶向治疗和免疫治疗,洗脱期超过 14 天或者 5个半衰期[以较短者为准])
7.能够提供新鲜或存档组织样本(新鲜样本优先。石蜡块或未染色肿瘤标本切片,要求肿瘤组织含量>20%)
8.根据 RECIST 1.1,具有≥ 1 个可测量病灶
9.NY-ESO-1 表达阳性:免疫组化染色阳性细胞≥25%且阳性着色强度为“++”或以上
10.HLA 分型为 HLA-A2(HLA-A*0203 除外)
11.受试者骨髓功能符合下列要求(筛查前 14 天内未输血小板或红细胞,未使用血小板生成素[Thrombopoietin,TPO]、粒细胞集落刺 激因子 [Granulocyte documenty-Stimulating Factor ,G-CSF]、粒细胞巨噬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ranulocyte Macrophage documenty Stimulating Factor,GM-CSF]、IL-11 或其他药物纠正):a) 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bsolute Neutrophil Count,ANC)≥ 1.5×10^9 /L;b) 血小板计数(Platelet Count,PLT)≥ 75×10^9/L;c) 血红蛋白(Hemoglobin,HGB)≥ 90 g/L;
12.肝肾功能基本正常,其指标包括:a) 血清肌酐(Creatinine,Cr)≤ 1.5 倍正常值上限(Upper Limit of Normal,ULN)或肌酐清除率(Creatinine Clearance Rate,CrCl)≥ 60 ml/min;b) ALT 和 AST≤ 2.5 倍 ULN(肝转移/浸润受试者则 ≤ 5.0 倍ULN);c) 血清总胆红素(Total Bilirubin,TBIL)≤ 1.5 倍 ULN。
13.凝血功能基本正常:凝血酶原时间(Prothrombin Time,PT)≤ 1.5倍ULN,国际标准化比率(International Normalized Ratio,INR)≤ 1.5倍ULN,且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ctivated Partial Thromboplastin Time,APTT)≤ 1.5 倍 ULN
14.超声心动图结果显示:左心射血分数>45%
15.对有怀孕的可能性的女性受试者或配偶有怀孕可能性的男性受试者:自签署 ICF 开始直至整个临床试验结束,同意禁欲或使用有效的避孕方法,包括宫内避孕器等;注:育龄期女性接受过外科绝育术(包括子宫切除术,双侧卵巢切除术或子宫全切术)、或已经绝经(定义为无医学原因连续 12 个月以上没有月经),即视为没有怀孕的可能性
16.TC-N201 注射液回输前已经从标准治疗的毒性效应中恢复(CTCAE≤ 1 级,除“脱发”等特殊情况外),此外研究者判断相应 AE 不具有安全性风险者
17.可建立采集所需的静脉通路,无白细胞采集禁忌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