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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CAR-T2C临床试验,靶向CD4靶点的LCAR-T2C细胞制剂治疗复发/难治CD4阳性T细胞淋巴瘤的I期淋巴瘤临床试验

时间:2021-01-05 18:48 编辑:全球肿瘤医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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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CAR-T2C临床试验,靶向CD4靶点的LCAR-T2C细胞制剂治疗复发/难治CD4阳性T细胞淋巴瘤的I期淋巴瘤临床试验


  LCAR-T2C临床试验


  入选标准


  1、自愿参加临床研究;完全了解、知情本研究并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Informed ConsentForm, ICF);愿意遵循并有能力完成所有试验程序


  2、签署ICF时年龄18岁,且75岁


  3、经研究中心组织病理学确认的 CD4+的外周T细胞淋巴瘤(PTCL):


   1)外周T细胞淋巴瘤非特指型(PTCL, NOS)


   2)血管免疫母细胞T细胞淋巴瘤(AITL)


   3)间变性大细胞T细胞淋巴瘤(ALCL)


  4、必须至少有1个符合Lugano 2014标准的可评价或可测量病灶


  5、可评价病灶:氟去氧葡萄糖-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Fluorodeoxyglucose/ Positron Emission Tomography. FDG/PET)检查提示淋巴结或结外局部摄取增高(高于肝脏)且PET和/或计算机断层扫描(Computed Tomography, CT)特征符合淋巴瘤表现;可测量病灶:结节病灶长径15mm或结外病灶长径10mm (如果唯一的可测量病灶既往接受过放疗,须有放疗后影像学进展证据),且伴有FDG摄取增高】。需除外没有可测量病灶、且肝脏弥漫性FDG摄取增高的情


  入选标准(续)


  1、既往接受过至少一线及以上完整标准治疗方案(每线治疗有至少2个完整治疗周期;除非受试者发生PD,则允许其之前只接受1个完整治疗周期)后复发或难治的患者,且不适宜进行HSCT(Auto/Allo)。受试者必须在最近一次治疗期间或治疗后12个月内出现有检查资料证明的疾病进展(PD)。另外,在最近一线治疗中表现出难治或无缓解的受试者可以入选研究。(疾病无缓解是指治疗期间未能达到PR及以上疗效或出现PD)


  2、无化疗情况下,预计生存期12周


  3、筛选期,ECOG 0-2分


  血液学检查































实验室检测 实验室结果 注释
血红蛋白 8.0 g/dL 实验室检查前7天内没有输注过红细胞[RBC]允许使用重组人促红细胞生成素
血小板 50 x 109/L 实验室检查前7天内必须未接受过输血支持
淋巴细胞计数 0.3 x 109/L
中性粒细胞计数(ANC) 1.0109/L 允许使用过生长因子支持,但在实验室检查前7天内必须未接受过支持治疗


  生化学检查









































实验室检测 实验室结果 注释
AST和ALT 2.5倍ULN 对于肝转移患者,AST和ALT 5倍ULN
肌酐清除率 60mL/min/1.73 m2 血清肌酐1.5倍ULN仅当血清肌酐高于正常值参考范围上限的1.5倍时,需要确认肌酐清除率
血清总胆红素 1.5倍ULN 患有先天性胆红素血症(如Gilbert综合征)的受试者,直接胆红素 1.5倍ULN
空腹血清胆固醇 300 mg / dL或7.75 mmol / L
空腹甘油三酯 2.5倍ULN
凝血功能 INR1.5倍ULN PT、APTT1.5倍ULN(除非受试者正在接受抗凝剂治疗,并且在筛选时PT和APTT在使用抗凝剂治疗的预期范围内


  排除标准


  1、既往治疗


   异基因干细胞移植治疗


   靶向任何靶点的CAR-T治疗


   靶向CD4的治疗


   既往抗肿瘤治疗,所需的洗脱期(在单采成分血前)  


























抗肿瘤治疗 洗脱
单克隆抗体治疗T细胞淋巴瘤 21天
靶向疗法、表观遗传治疗、试验性药物治疗或医疗器械 14天内或至少5个半衰期内(以更短时间为准)
细胞毒性治疗 14天
放疗 4天


  排除标准(续)


  1、既往疾病


   被诊断为或治疗过除T细胞淋巴瘤之外的其他侵袭性恶性肿瘤,但以下情况除外:


     接受过根治性治疗的恶性肿瘤,且在入组前2年内无已知活动性疾病;或


     经充分治疗的非黑色素瘤皮肤癌,现无疾病证据。


   恶性肿瘤CNS浸润,参照美国国家综合癌症网络(NCCN)指南CNS-3


   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或3年内的自身免疫性疾病史


   有证据表明存在严重的活动性病毒、细菌感染或未控制的全身性真菌感染


   有明显临床证据表明痴呆或精神状态改变


   有较明显的出血倾向


   以下心脏疾病:


    ►纽约心脏协会(New York Heart Associate, NYHA)III期或IV期充血性心力衰竭


    ►射血分数小于45%


    ►有临床意义的室性心律失常,或不明原因晕厥病史,非血管迷走神经或脱水所致


    ►入组前6个月发做过心肌梗死或接受过冠状动脉旁路搭桥


    ►严重非缺血性


  2、需要合并以下治疗


   在单采成分血前4周内接种过减毒活疫苗


   在单采成分血前2周内进行过大手术,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或给予研究治疗后2周内手术(注:计划进行局麻手术的受试者可以参加本项研究。)


   使用类固醇或其他免疫抑制剂进行治疗的慢性疾病


   预防性使用造血生长因子


   在入组前6个月内发生中风或癫痫发作


   血氧饱和度96%


   在单采成分血前7天内累积使用的皮质类固醇的等效剂量70 mg泼尼松


   参加本研究期间或接受研究治疗后100天内怀孕、哺乳或计划怀孕的女性受试者;参加本研究期间或接受研究治疗后100天内有生育计划的男性受试者


   已知对LCAR-T2C细胞制剂或其辅料(包括DMSO)过敏、有超敏反应或


   筛选时患有乙型或丙型肝炎或携带HBV/HCV


   筛选时HIV血清反应阳性  
























检查项 乙肝表面抗原(HBsAg) 乙肝表面抗体(HBsAb) 乙肝核心抗体(HBcAb)
入选 - +或-* -
入选 - +或- +#


  *乙肝表面抗体阳性且无疫苗接种史的受试者应进行HBV-DNA定量测定,HBV-DNA阴性的受试者才可入组


  #乙肝核心抗体阳性的受试者应进行HBV-DNA定量测定,HBV-DNA阴性受试者可入组;但应在给药后最初12个月每3个月进行一次HBV-DNA和AST/ALT实验室检查  
















检查项 丙肝抗体(HCV-Ab) 丙肝RNA(HCV RNA)
入选 - -


  临床研究保险


  临床试验保险


  保险期限:2019/6/26-2024/6/25


  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人民币500,000元


全球肿瘤医生网负责对接本临床试验,有意向的患者或者自觉符合条件的患者可以拨打4006667998或者在线咨询。


本网站新闻资讯、文章、研究数据、治疗案例均来自于国内外医学论文,所涉及到的新药、新技术有可能还处于临床研究阶段,患者不能作为治疗疾病的依据。癌症治疗目前尚无治愈手段,患者需要在医生的指导下,在医院接受正规治疗或参加新药新技术临床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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